地層管理(維修和管理)相關規定

“2015年地層管理(維修和管理)規定”(“SMR”)認識到與地板間洩漏相關的問題,並通過為相關方規定具體義務,舉例苗栗外牆拉皮案例,程序和時間表來系統地提供。 這些義務是在包裹所有人通知下列任何一方(以適用者為準)層間滲漏(“通知”)時觸發的:


  • 開發者;
  • 聯合管理機構;
  • 管理公司;
  • 管理公司子公司;
  • 管理代理人(如果管理代理人是通知方,則通知也必須延伸至建築物專員(“COB”))。

就本條而言,上述各方應統稱為“管理”。